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
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编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存在的收费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研究提出免费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的新方案,同时确保原光盘能够继续使用,预计年内完成。从通知之日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按10元征订,各地不得加价出售光盘。培训教材已制作为教学视频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公布,如需要纸质培训教材,自愿订购。
二、实行网上免费公告,构建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平台。尚未开通“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的地区,可以在当地编办网站或其他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免费公告。
三、请做好本省(区、市)内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网上登记和网上公告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衔接。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