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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贵编办〔20172

 

关于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

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群众团体,中区直驻贵各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监管方式,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对214家市直及中区直驻贵各有关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经贵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年度报告时间及办公安排

(一)年度报告时间:201711日至331

(二)办公安排:

1201711日至212日,请各事业单位前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521室办理年度报告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75-4563242,QQ:319103196

22017213日至331日,请各事业单位前往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26号)办理年度报告事项。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7756790356QQ:319103196

三、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一)登录事业单位在线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下载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二)使用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系统,填写年度报告等表格,将年度报告其他材料(如资产负债表)以及经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并扫描(或拍照)上传并提交至登记管理机关。

(三)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事业单位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贵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贵港事业单位在线”网站http://www.86620369.com/guigang/) “年度报告专栏”进行公示。

(五)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事业单位如需修改,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24日前再次完成提交,超过324日系统将无法退回修改。

(六)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提交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并按保密规定进行报送。对批复成立文件涉密的事业单位,不进行公示;对极少数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或因改革进行中等原因,确实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也可免予公示。

四、年度报告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16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五、年度报告的审核和处理

(一)年度报告期间,登记管理机关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对年度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好年度报告公示的服务指导工作。

(二)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直接在网上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可自行登录“贵港事业单位在线”网站(http://www.86620369.com/guigang/) “年度报告专栏”进行查询。

(三)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进行退回操作,事业单位收到回复信息后重新补充完善,并在324日前再次提交。

(四)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年度报告公示后,登记管理机关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请确保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形式要件齐全,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三)未申领或遗失专用光盘、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gxggdjj@163.com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标注“索取事业单位二维码图片”,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发送邮件方式发放二维码图片, (已经领取了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请勿重复申领)

(四)为使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有序进行,事业单位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详见附件1,如有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提前提交年度报告),请各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所属事业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年度报告工作。

 

附件:1. 事业单位2016年年度报告工作时间安排表

2. 《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15

 

 

 

 

 

 

 

 

 

 

 

 

 

 

 

 

 

 

 

 


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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