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桂编办发〔2017〕16号)、《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港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及时制订工作方案,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中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工作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7家事业单位实地核查。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总体上基本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运行情况良好。此次抽查,进一步掌握了各单位的实际运行情况,扩大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宣传,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悉,此次抽查工作中,港北区事业单位登记局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以“三个到位”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促进该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
组织保障到位。该局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和要求,重点掌握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以及对检查结果的处理。通过组织培训、实地走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向事业单位宣传解读相关政策,重点宣传抽查工作是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的需要,并通过建立登记管理工作QQ群、微信群等途径方式及时传达上级各类文件,与举办单位、事业单位负责人加强了日常工作交流,不断细化指引规范,加强与管理对象互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此外,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待抽查事业单位台账,提前查询打印被抽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法人信息登记情况,为开展抽查工作做好准备。
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制定《关于在全区事业单位中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列入抽查范围的港北区贵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港北区武乐农业机械化推广站等7家事业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和针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一是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被检单位,再根据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开展时汇总的问题台账,有针对地确定问题突出单位,提高核查工作的精准度;二是对抽查、走访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将提请区政府依法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严格按照规定将抽查结果在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拟将抽查结果纳入对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登记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震慑力;三是建章立制,力促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建章立制贯彻始终,将本次抽查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长效化,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运行。
纪律执行到位。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港北局严格履行执法规范,要求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出具《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明确核查不得干扰被检事业单位的正常业务活动,不接收被检事业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擅自公开企业的涉密信息等。核查中重点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资产损益情况、网上名称、从业人员、应变更登记事项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抽查后,核查人员如实填写核查记录表,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相关委托人)签字和盖章确认,并要求被检单位出具年度报告书、会计报表、执业资格证书、印章、产权证明、场地使用证明、人员编制信息等材料、并对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此外,该局还建立了核查回访制度,在核查工作结束后通过电话对核查情况及核查人员是否违规操作情况进行复核并录音,确保核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港北区编办 李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