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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文件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1月08日
                                                             桂事登通20161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

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群众团体,区直、中直驻邕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事业单位法人2015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领取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提交年度报告时间

201611日至331

三、年度报告提交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2015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3.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5.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

    6.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报送和公示程序

(一)提交方式。

1.已取得网上登记专用光盘的事业单位:通过光盘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提交;

2.未取得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或者不想再继续使用网上登记专用光盘的事业单位:

(1发送电子邮件至gxbbdjj@gxi.gov.cn,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标注“索取事业单位二维码图片”,由登记管理机关通过发送邮件方式发放二维码图片。

2)事业单位收到二维码图片后,点击下载保存至电脑。

3)打开“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网站,点击左上角“事业单位用户登录”,选择“试点省:申请年度报告”,提交方式选择“图片登录”,从电脑保存路径中选择二维码图片,输入随机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提交年度报告界面。

(二)报送和公示程序。

1.使用光盘或者二维码图片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上传其他材料并提交。

    2.打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连同其他需提交的材料报举办单位审查。

    3.将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需提交的书面材料报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书面材料可采取面交、交换或邮寄方式送达)。

4.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在“bet36365真正的官网”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三)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提交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并按保密规定进行报送。对批复成立文件涉密的事业单位,不进行公示;对极少数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或因改革进行中等原因,确实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也可免予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二)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形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

(三)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大院11号楼206号;书面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邮编:530012书面材料交换地址:自治区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交换号11)。联系电话:0771-2807699,2619010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615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事证第    号: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号(系统升级后,该项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度。如201611日至331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5)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单位第一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本部分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单位为“万元”

7.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8.从业人数:指事业单位的实有在职人数,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返聘人员、临时工、季节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部分可在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中摘录。单位政治学习方面和具有保密性、商业性及单位职工个人隐私等内容不应填写。不得只写干条条,要有开展业务活动的具体做法,文字数限制为8005000范围内,打印纸质文件时,文字较多的可增加页码。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业务范围中涉及有效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填写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及有效期;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填写“无”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为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当先与登记管理机关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和报送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事项中实际未发生的填写“无”。

3.报送纸质材料时,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邮政编码:530012
电话:0771-2807699 传真:0771-2619010 电子邮件:gxsydj2807699@sina.com 投稿邮箱:gxsydj2807699@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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