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精神,紧密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转换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以完善“窗口”功能为龙头,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互联网+服务”为依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窗口功能,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社会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 严格依法依规。严格依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标准化服务规范。
2. 力求便民高效。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办要件、实施容缺受理,务求程序更简约、管理更规范、服务更高效,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3. 坚持公开透明。依法全面公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事项、事项依据、办理流程、办理进程等信息,实行透明管理、阳光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 优化创新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民意为指引,不断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持续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升级。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实施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为服务对象提供的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公示以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和信息公开等登记管理相关服务。全面实施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应当优先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 加强服务窗口的规范化建设
窗口建设标准参照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相应部分要求执行。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是改善窗口服务环境。设置固定场所作为登记管理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理、一站式服务,并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指示标志,引导行政相对人到窗口办事。配备必要的办公硬件设备,设立意见簿,提供签字笔、印泥和饮用水等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的日常用品。
二是完善窗口服务制度和机制。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岗、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基础上,推行首位接待申请人的工作人员负责跟踪事项办理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和容缺办理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依规、便捷高效、公开透明,实现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
三是改进窗口便利化服务。及时更新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办理流程,以一次性告知服务指南手册形式摆放在醒目位置以供随时查阅,同时在编办或事业单位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方便服务对象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在墙上悬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流程图,详细明示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等业务流程、办事时限、材料要求等内容,让办事单位能够“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2. 优化再造办理流程
一是简化优化内部审批环节。根据业务事项的复杂程度,对受理、审查、核准环节进行适度整合,并细化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审查要点及依据、审查方式、办结时限等要求,避免重复审查或“简单事项复杂办”。各级编办要给予窗口服务事项充分授权,简化优化内部审批环节。要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实名制软件等,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法人登记管理联办机制。
二是大幅减少或简化申办要件。凡是由本机关印制或可以通过共享信息查询的资料,不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对于行政相对人其他申办材料本着能减则减、能简则简原则办理,着力降低行政成本、快速提升服务效率。如,住所证明无法提交房屋产权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的,由其举办单位或房屋产权所属部门出具证明,其住所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单位负责;变更、注销登记免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因整合、重建(如,同时改变宗旨和业务范围、名称等)等类事业单位,鉴于其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新设事业单位存续或承接,由新设的事业单位出具并经其举办单位确认的承接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关系的证明可视为清算报告;对因改革转为行政机关或并入行政机关的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出具的承接该事业单位资产、债权债务等关系的证明可视为清算报告。
三是推行容缺受理和容缺办理。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缺欠、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申请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限期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办理。
四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的登记服务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快递寄送纸质申请材料原件和法人证书,实现“不见面”办理事业单位登记。
3. 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一是对国家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申请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项,以及相关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证章收发等原则上实行即时办结。2017年底,即时办结事项的总量力争达到75%,三年内力争达到85%以上。
二是对情况比较复杂、需经必要程序进一步审查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实行限时办结,原则上要从自受理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即在确保法定办结时限内压缩50%基础上再提速5%)。特殊情况需延期的按程序报批,并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
(二)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1. 全力推进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在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等事项网上提交办理的基础上,积极对接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网上共享系统,共享网上审批文件、个人身份等相关信息,逐步探索取消相关纸质材料提交。
2. 加快实现登记管理信息一网公开、一网归集。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登记管理信息,通过“bet36365真正的官网”网站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每核准一项登记许可,应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告,实现登记核准、信息公开同步化,实现社会公众“一网查全区”;并经“bet36365真正的官网”网站实现一网归集到“事业单位在线”网站。
3. 主动做好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送事业单位法人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抓紧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与政务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数据推送平台,尽快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与政务服务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4. 充分利用“互联网+”提升登记管理服务整体水平。利用工作QQ群、实施远程业务培训、总结推广服务经验等方式加强交流,多渠道、全方位提升登记管理整体服务水平。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 探索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条款为基准,以登记管理服务事项为内容,逐项细化业务办理工作环节,制定业务办理工作细则,明确不当行为的不当后果。充分发挥党组织对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监督作用。
2. 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实施申请人评议制度。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纳入“12310”监督管理,通过设立电子邮箱、在窗口设置满意度评价、意见簿等方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和意见反馈机制,做到件件有回音。
3. 建立查错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既要履行好分级负责的职责,又要加强登记管理业务的统一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立行立改,对严重违纪的承办人、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各级编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观念、转重心、转方法、转作风的重要举措,各级编办要把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统筹谋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在我区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编办要加强对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跟踪了解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抓好业务培训,及时指导并帮助基层解决相关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加大窗口建设投入,营造优良服务环境。选配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人员,着力提升登记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以优质高效服务展示机构编制部门良好的窗口形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