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编办:
现将《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4号)转发给你们,现就贯彻执行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是各级编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观念、转重心、转方法、转作风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编办要加强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窗口”建设上的投入,真正把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服务在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依法依规、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持续创新总体要求,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明确长期和阶段性工作目标,细化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内容,明确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措施。
三、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不仅是通过服务程序和环节的标准化以提升服务质量,更多是需要各级编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通过不断完善运行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去提升服务效能。市编办要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着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整体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