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编办:
现将《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市编办要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提升改革创新整体效果。市、(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人员力量不足的,要充实调配编办工作人员参与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创新。随机抽查是创新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各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既要认真落实“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等任务,也要结合实际,创新监管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经验做法。
三、加强改革配套。要将规范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管理方式、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等相衔接,在日常监管中广泛运用、互促共进;同时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协同推进,提升监管水平,务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7日
《中央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