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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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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以 “严三关”“四必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今年以来,河池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西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中,采取严三关 ” “四必查措施,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严谨规范、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严三关。一是严把审核关。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建立单位法人真实性审查、主管单位合法性审核和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五审制度,确保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规范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在审核过程中,着重对事业单位宗旨职责、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业务开展、登记变更情况等进行审核,对报告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整改;对审核中发现情况不清、数据有误的,及时派员进驻相关单位核实情况,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实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信息录入信用档案。二是严守底线关。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时间截止日期为每年331日,对超过期限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发函责成整改。接受处理或整改期间冻结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整、工资津贴、养老保险、绩效等方面事项,待事业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办理。三是严抓责任关。严格落实好事业单位法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核查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负直接责任,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法定责任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是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受理监督部门,依法承担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通过业务审查、抽查、实地核查、日常巡查和调研等方式,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的监督指导,从严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对年度报告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四必查。即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行六必查一是有不良信用记录必查。在年报审核和日常监管中,充分与信访、银行、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配合,形成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发现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列为年度必查单位名单。二是有涉法涉诉讼的必查。将社会公众意见大、有群众举报,有法院、律师来函等单位列为必查单位名单。三是有重大事项变更的必查。将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等情况特别是宗旨和业务范围有重大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没有及时补充任命的单位,列为必查单位名单。四是资金变动超过20%必查。通过年报核查资产损益情况,将开办资金变动超过20%的事业单位列为年度必查单位。

通过实行严三关四必查,河池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截止目前,河池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公示信息抽查核实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目前已完成事业单位抽查达9个,抽查率达3.3%

 

                   (河池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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